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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出入境許可證延期
台灣地區出入境許可證辦理加簽延期
申請再入境加簽,應於出境前1個月內或出境後,備齊下列文件,憑以於加簽日起6個月內﹝不得逾該證使用期限﹞再次入境:
(一) 延期申請書。
(二) 逐次加簽入出境許可證。
(三) 申請人印章(申請書蓋印後即可免)
(四) 戶籍謄本(正本) 1份
辦件時間:
3天(不含收送件時間和假日)簽證費用:NT$1,000(現金價)
資料備齊後請先掃描或傳真過來,確認無誤後立即寄到:
24755新北市蘆洲區長興路397號(1樓) 松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電話:(02)7728-8688 #13 李宜勳小姐 收
※若所需文件繁複及簽證時間較長,請提早準備,以免影響您的行程,謝謝!
※若有需要辦理,請於辦理前來電再度確認所需資料及辦件費用是否有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