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證資訊
南非-旅遊許可申請須知:(免簽證費)
旅客如果有計畫要去南非,請注意簽證一定要提早向"南非聯絡辦事處"提出預約且需親辦,觀光簽證還須附上邀請人之水電單收據,有時簽證官不在台灣也會影響您的行程,敬請特別注意!
簽證效期:三個月單次效期,停留天數依旅客訂位紀錄(PNR)核發
停留時間:依海關決定
辦理天數:工作天10天(不含假日)
送件方式:
1. 申請人詳細填寫附件表格
2. 致電南非聯絡辦事處預約辦理時段後,才能在預約之時段親赴南非辦事處辦理簽證。(恕不受理未事先預約申請簽證者)
辦理南非預約時須提供辦證人的護照號碼、護照英文名字、手機號碼、申請簽證種類
3. 申請人須親赴南非聯絡辦事處申請及領取簽證(請務必備齊所有資料)
南非辦事處地址:105臺北市敦化北路205號13樓 TEL: 8175-8588
南非辦事處上班時間:上午08:30至上午17:00
送件時間:上午09:00至上午12:00
領件時間:上午09:00至上午12:00
申請南非商務簽證所需資料:
1. 南非旅客基本資料表(見附件一)。持外國護照申請者,所需資料及工作天不定,請提早送件
2. 二吋彩色白底相片(需為1個月內近照,尺寸規格同護照用相片)
3. 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須具6個月以上有效期限,且護照內頁須有二頁以上空白,否則持照人將被遣返至原出發地)。國人赴南非前,務必先自行檢查所持護照內頁是否有空白頁。若已無二頁空白頁,可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台中、高雄、花蓮辦事處免費申請護照加頁。
4. 南非簽證申請表格,見附件三(需本人簽名,與護照簽名相同,以英文填寫,並用黑色墨水書寫)
5. 居留證影本(僅持外國護照者需要)
6. 邀請函影本(南非公司邀請函需註明停留天數、訪問該公司的原因、證明參加商務會議之信函及邀請人簽名)
7. 台灣公司保證信函(需包含公司抬頭、地址、電話、職稱、到職日、出差南非的原因、預計停留天數、以及未來三個月內是否會再度前往南非、公司雇主簽名及公司大小章)
8. 英文存款證明(台灣公司財力證明,最近3個月內財力明細證明或存簿影本,要有清楚的交易記錄)
9. 英文訂位證明(需為正確進出南非日期,簽證停留天數會依附上的證明核發)
10.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台灣公司營業事業登記證影本)
11.黃熱病預防注射證明書(如申請者去過黃熱病疫區或先去黃熱病疫區再到南非,送件時附上黃皮書影本、檢附預防注射證明,入境南非時需攜帶黃皮書正本。黃熱病疫苗效期長達10年,若10年再度需要前往疫區,都無需再次接種)
申請南非觀光簽證所需資料:
1. 南非旅客基本資料表。持外國護照申請者,所需資料及工作天不定,請提早送件(見附件二)
2. 護照正本及影本(護照須具6個月以上有效期限,且護照內頁須有二頁以上空白,否則持照人將被遣返至原出發地)。國人赴南非前,務必先自行檢查所持護照內頁是否有空白頁。若已無二頁空白頁,可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台中、高雄、花蓮辦事處免費申請護照加頁。
3. 二吋彩色白底相片(需為1個月內近照,尺寸規格同護照用相片)
4. 戶籍謄本正本(未滿十八歲小孩進出南非海關時,請務必準備法院及外交部認證過的英文版的戶籍謄本正本)
5. 居留證影本(僅持外國護照者需要)
6. 南非簽證申請表格,見附件三(需本人簽名,與護照簽名相同,未滿18歲之申請者,另加父/母親/監護人其中一方簽名,以英文填寫,並用黑色墨水書寫)
7. 南非父母同意書(見附件五)。18歲以下申請者若父母有一方不同行需加附,未同行的父/母親攜帶經法院跟外交部認證過的護照影本及英文戶謄正本等文件,親自到辦事處做父母同意書認證(需事先跟辦事處預約辦理時間)。
8. 南非親友邀請函(見附件四)。計畫在南非親友家裡住宿者必須附經南非警局驗證之:
a.親友書寫之邀請信函(詳細見下方注意事項)。
b.親友護照影本。
c.親友住家近期水電帳單影本(影本需清晰可辨視)(若非邀請者本人需在邀請函上說明彼此關係並證明)
9. 住宿證明(如有親朋邀請函則免附住宿證明,但需附項目8之資料)
10.英文存款證明
a.存簿影本(含存簿封面及內頁,內有3個月內的明細,最後一筆資料需近1星期的)有能支付在南非停留期間所需費用之餘額。
b.如夫妻、父母子女要共用財力證明需附財力共用聲明書及關係證明(如身分證影本或英文戶籍謄本正本)
11.英文訂位證明(需為正確進出南非日期,簽證停留天數會依附上的證明核發)
12.英文旅遊行程計劃書(如果有全程的住宿券或邀請函者可不附)
13.黃熱病預防注射證明書(如申請者去過黃熱病疫區或先去黃熱病疫區再到南非,送件時附上黃皮書影本、檢附預防注射證明,入境南非時需攜帶黃皮書正本。黃熱病疫苗效期長達10年,若10年再度需要前往疫區,都無需再次接種)
14.未滿18歲申請者需加附:
a.法院及外交部認證過的未同行的父母親護照影本及英文戶謄正本
b.同行者的護照影本或在南非將要接待此兒童之對象所寫之信函
18歲以下兒童及其他申請簽證注意事項:
1. 南非民政部要求所有於南非出入境或過境的18歲以下兒童持有以下證件:
A.父母親一同旅行並且有小孩隨行者,須出示”有效護照和完整出生證明或具相等效力之證明文件”
B.只有父/母親其中一人陪同小孩旅行者,須出示:
有效護照、完整出生證明或具相等效力之證明文件
以及未能隨行之父/母親之同意書(該名父/母親之詳細資訊必須記載於完整出生證明或具相等效力之證明文件).
C.單獨旅遊之兒童須出示:
有效護照、完整出生證明或具相等效力之證明文件、父母親同意書
以及在南非將要接待此兒童之對象所寫之信函,信函上必須註明住家及公司地址和聯絡資訊、此人士之護照、簽證或永久居留證影本。
D.兒童和父母親以外的人士一起旅行時須出示:
有效護照、完整出生證明或具相等效力之證明文件、父母親之同意書.
上述規定適用於學校團體旅遊.
請注意:
•如未能提供有關文件,南非民政部有權拒絕該兒童出入境或過境。
•如該兒童的行程於6月1日之前出發,則不受上述文件限制,但須於出發後4個月內回程。
•父母親護照影本、出生證明文件、台灣英文戶籍謄本正本或者其他文件,需法院跟外交部認證過。
•同意兒童外遊的父母同意書須由南非被事處簽證官認證,請先致電到辦事處預約簽證官認證時間。
•如果沒有父母同意書,須以其他相關文件代替(請參考下方網址連結)
•所有以英文以外語言發出的文件必須提供一份由簽發國家認證的英文宣誓翻譯本。
※以上資料來源為"有關兒童及未成年人進出南非國境的新規定"
網址 http://www.southafrica.org.tw/ADVISORY-t.pdf
2. 自2015年12月21日起,旅客自以下4個國際機場轉機自鄰國(賴索托、史瓦濟蘭、莫三比克、辛巴威、波札那、納米比亞)不需要過境簽證,但陸路交通過境旅客則需要辦理觀光簽證。
a) OR Tambo International;
b) Cape Town International;
c) King Shaka; and
d) Lanseria
3. 各項簽證申請案件必須由申請人親自向南非聯絡辦事處提交辦理。南非聯絡辦事處不接受由代理人提交的簽證申請案件。
4. 南非親友邀請函內容必須註明下列事項:邀請人己邀請你前往南非,邀請人身分證字號,電話號碼,預訂住宿地址及前往南非之目的。
5. 外交部建議國人行前宜自行購買足額旅行平安險(意外險),同時應附加海外緊急醫療項目,以應不時之需
6. 如要辦多次,附上的資料也需有多次的證明(例如英文訂位、邀函、保信、行程等)
7. 國人倘於史國申辦入境南非簽證須花費5個工作天始可取得簽證,建議擬入境史國之國人若須兩度進出南非者,務請事先在臺辦妥多次入境簽證以免延誤行程。